金年会

网上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浙江省金年会有限公司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浙江省金年会有限公司和所属成员单位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浙江省金年会有限公司和所属成员单位的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浙江省监委驻省金年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浙江省监委驻省金年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浙江省金年会有限公司和所属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有关要求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按被举报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或有相应管理权限的党组织,选择相应渠道进行举报。

3.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4.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其他举报途径

举报邮箱:jb@zhipulawyer.com

举报电话:0571-87812859、87830614、1995717522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其余时间仅接收短信)

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95号浙江省金年会纪委(浙江省监委驻省金年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邮编:3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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